良言写意第12章 自以为厉择良喜欢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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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意冬天怕冷,而在夏天又往往是周围人中最怕热的那一个,一到初夏便会将头发长期扎成马尾,要是独自在家或者和朋友逛街时就索性绾个发髻。可惜她又偏偏是个律师,无论是坐在办公室看文件还是与当事人会面都必须正襟危坐,头发要梳得一丝不乱。以前在唐乔还好,乔函敏对这个要求不太高,只要出去见人的时候着好装就行。可惜,现在身处厉氏,连老总都是日夜正装,公司上下则更加不敢逾越,个个女性员工连脚指头也不敢往外头露。她就时常琢磨,这个厉择良是个什么玩意儿投的胎,难道他就从来不会觉得热?
 
  这个周六懒得在家做饭,写意便约了周平馨下馆子,顺便回公司拿点东西。
 
  反正是休息日,她夹着双人字拖,穿着一件小吊带和宽松的棉布裤子散步似的和周平馨在商场里闲逛,买衣服、买鞋。
 
  两个人试来试去的,试得自己在空调下也满头大汗。
 
  “沈小姐。”
 
  她与周平馨从商场出来后,一时听见有人叫她,取开墨镜回头扫射了一圈,没发现目标,又继续朝前走。那人又叫了一声,然后才见一位女士从路边的车里走下来—是孟梨丽。
 
  “孟女士。”写意停下脚步。
 
  “沈小姐吃过饭没有?没有的话一起去用顿便饭吧。”孟梨丽很诚恳地邀请,看见周平馨后又说,“这位小姐一起啊。”
 
  写意看了周平馨一眼。她知道周平馨性格内向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加上写意本身也想在周末求个自在,于是推托道:“谢谢孟女士,我们刚吃过,还有些事儿,下次你有空的话我请你。”
 
  孟梨丽毕竟在社交圈摸爬滚打过许久,一听就知道写意的言下之意。她和她之间的交道自然不想节外生枝,便笑道:“那改天我提前打电话给沈小姐约时间,到时候可得赏脸哦。”
 
  “一定一定。”写意乐呵呵地点头。
 
  目送完孟梨丽后,两人晃晃悠悠到了她们经常光顾的大排档。
 
  “红烧鸡翅膀。”写意对服务生说,这是她每次来的固定菜,接着又补充详细要求,“少辣椒,不放葱,还记得别用黄瓜拌啊,不然我要退钱的。”
 
  “那个牛肉要多加芥菜和醋。”“这个玉米……”她每点一个菜,都要附加一堆补充条款,害得那个传菜的小男生记了老半天。
 
  “没见过年纪一大把了,还这么挑食的。”周平馨笑。
 
  “我这是对食物要求比较高。”写意纠正。
 
  一堆菜端上桌,最后上的是两扎冰镇的菠萝啤酒。写意迅速地呷了一口,然后大呼过瘾。她本来号称三杯倒,但是独独对这个啤酒有免疫。吴委明曾经嘲笑她:“你喝的那叫啤酒啊?明明就是菠萝味儿的七喜。”
 
  “那个孟梨丽我好几回都是远远瞧见她,没想到近看还挺年轻的。”周平馨说。
 
  “嗯,就比我俩大几岁而已嘛。”
 
  “年纪轻轻的丈夫死了,遗产到手了还可以重新去追求生活,这样也好。”周平馨感叹。
 
  写意听了,望着远处平静地说:“恐怕还是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什么东西都是要付出的。黄家不是一般那种白手起家的商人,一大家子的面子总是要遮掩一下的,他们既然让她得了财产恐怕就不会再允许她做这些白日梦了。”
 
  “哦,你说起这个来,我倒想起前几天的事,听说这个孟梨丽已经在正源银行做起了一把手了。”周平馨口中的正源银行是黄家最大的产业。
 
  写意点点头,随口问了句:“是吗?”却显得不太吃惊。她一直都觉得孟梨丽在任何场合都能随心所欲地将分寸把握得那样好,绝对不会是个只会哭哭啼啼的柔弱女人。
 
  她突然想起那么一句话: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既然可以在短短数月就征服那个家族,看来她当时能一下子得到黄老爷的欢心也非偶然。女人虽然柔弱,却千万不可小瞧。
 
  “其实还是我们好,就一个平平淡淡的小白领,为了个鸡翅膀也能乐半天。”随即周平馨开始对盘子里的鸡翅膀进行集中消灭。
 
  “就你那爱情还平平淡淡啊,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了。”写意笑着就伸筷子去夹菜,突然发现了盘子里居然出现几片郁郁葱葱的葱花,不禁有些抓狂,“我明明说了不加葱……”
 
  饭后,周平馨的丈夫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将老婆接回家去,写意只好一个人回公司拿东西。刚走到厉氏大厦的门口,便见一大群人正从里面出来。
 
  为首的当然是厉择良,但厉择良并不是这群人中唯一的焦点,因为他身边还站了个唇红齿白的男子。那人若单论五官眉目并不如厉择良那般凌厉俊朗,但是合在一起放在他的脸上却又有另一种不凡。
 
  厉择良首先看见写意,淡淡地盯了她一眼,又将视线挪开。写意撇了撇嘴,她对他这种反复无常、翻云覆雨的态度早就习以为常。面对那么大一堆穿得很正经的人,她瞄了瞄自己全身上下很上不得台面的装扮后,准备避人耳目,飞速背过去朝旁边移动,可惜已经来不及。
 
  “写意!”那个唇红齿白的男人,有点惊讶地在远处叫住她。
 
  写意背着他们,五官皱在一起,嘴里诅咒了一番之后迅速转换了个表情,才无可奈何地又转过身来,赔笑道:“詹先生,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