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槿花西月锦绣第十二章 长恨水长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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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长恨水长东
 
  我们慢慢地穿过石洞中冰冷的兵器森林,拐七拐八地到了尽头。眼前一片极大的空地,被三面石壁围着,迎面的是一巨型飞天笛舞壁画,画上的人依然是上次所见的酒瞳美人,阿弥王妃和她的夫婿,突厥始祖阿史那毕咄鲁,两人脚下踩着姿态各异的西番莲。
 
  地上满是横七竖八的尸骨残骸,从他们的穿着和使用的武器看来,似乎是两队人马,一队用弓,一队用刀。
 
  值得探究的是有一队人马好似带着一堆白色的陶器,陶器的碎片七零八落地散了一地,或是碎裂在一些骷髅的身上脸上,似乎是某种面具。而从姿势上看来,这两队人马临死前经过激烈的争斗,很多尸骨皆为巨力所折弯,或是为对方的利器所划断,可见至死,这两方都维持着互相拼斗的样子。
 
  我走到一个衣饰最为华丽,身形也最为高大的骷髅旁边,拾起身边的火把,试着从张老头那里借点火燃着,没想到还着了。我低头看到那骷髅身边还有一把黑乎乎的铁弓,看上去样子十分古旧,心中一喜,隔着衣衫用手捡了起来,撕下破布微一擦拭。在火光下一看,乍然一惊,却见金光灿烂,镂雕着各种各样的上古神兽,精美至极,渐渐地把我们所在的石洞也照亮了,绚烂无比地耀着我们的眼。
 
  我这一世也算酷爱射击了,以前瓜洲家里也曾经比较腐败地广收良弓,那该死的张之严就是不肯归还我那些可爱的收藏品,然而眼前这把金光耀眼的金弓却是我此生所见最华贵的弓箭了。我那些名贵的收藏品同它相比,简直就如石头在钻石面前一般平凡无奇,就连我身上段月容送的那把银弓也刹那间黯然失色。
 
  那张老头在我对面赞了一声:“好一张黄金弓。”
 
  碧莹慢慢地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的脸色十分苍白,似乎想靠着墙稍作休息,但又碍着四处是腐臭的骸骨,便眼露惧意,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留意到我在看她,又故意逞强地站直了身体,昂着头发蓬乱的脑袋,斜睨着我,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就跟小时候第一次在牛车里见到她时一模一样。
 
  她的脚踝肿得像个馒头,还在汩汩地流着血,我横了她一眼,把黄金弓放下,撕下衣摆上的布条,走到她面前,蹲下身子替她包起了流血的脚。
 
  她在上面轻微地挣扎着,“你放手,我才不要你可怜。”
 
  “谁会可怜你?谁要可怜你?”我越听越窝火,大怒道:“你这个没有心肝偏又愚蠢至极的女人,走得这么慢,知不知道耽误我们逃命了?”
 
  我结束了手中的工作,立刻站起,还是觉得气恼万分,接着对她冷笑道:“我花木槿何时何地可怜过你姚碧莹?你若自己要轻贱自己,我也没法,你爱咋地咋地吧你。”
 
  我重重地哼了一声,再不去理会碧莹满面辛酸欲泣,扭头却见那个张老头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似乎充满兴味。我敛声低眉快速地收起黄金弓与几支黄金箭,细细看那灿烂的箭矢,却发现矢尾上刻着西番莲的记号。
 
  我吓得手一颤扔掉了,然后又拾了起来,再细细看,这回才发现这金箭箭矢上的西番莲似乎同司马家的西番莲不太一样。我记得司马家的西番莲是十枚单瓣花瓣,样式也比较简单,而这金箭上的西番莲是重瓣的,细长的丝瓣间镶着菱形的短瓣,密密数来似有二十来片花瓣,与齐放在冬宫地宫所见紫红相间的西番莲很像,再抬眼看看眼前的这幅大壁画中的西番莲,样式也甚是相似。
 
  我自言自语道:“莫非这是司马家的西番莲?”
 
  话一出口立刻后悔,抬头见张老头,他却目光如炬地看着我,“非也,夫人。”他摇摇头,“这并不是司马家的西番莲。”
 
  我暗惊此人是谁,竟然知道原家同司马家的旧事。手不由得摸着黄金大弓,忽然感到弓身处隐约有个小字,我凑上去看,竟然是个中原古字,这个古字只有一半,仿似日形,另一半好像被什么利器划伤了,难以辨认。
 
  那个张老头伸手拿过来看了一阵,说道:“夫人请看,这便是个古体‘明’字。”
 
  我一愣,明?
 
  他在那里似是陷入沉思,我注意到他的手指甲干净细洁,根本不似做粗活的。
 
  张老头见我盯着他的手看,便讨好地一笑,将手快速抽回,叹息道:“这些骸骨看来已有上百年之久了……难怪啊……没想到,真没有想到明家的人还真的是查到这西域来了。”
 
  “明家?”我大惊,原青舞疯狂的笑声犹在耳边,我定了定神,问道:“前辈说的……可是东庭开国的一字并肩王,吴王明凤城的明家?前朝因为谋逆而被满门抄斩的明家?”
 
  “正是。”张老头一只眼闪烁着灼灼的光芒,“史书曾述‘将军挂紫袍兮,明月映红莲,枫露续梅缘兮,花雨动京城’。”张老头道:“开国之初有四大家族,除了当今轩辕氏的皇族,还有另三大豪族,原氏、明氏、司马氏,四大家族未反先朝之际,皆以花为族徽。司马氏贵为骠骑大将军,喜紫色单瓣西番莲;明氏好重瓣红莲;而原氏以梅花枫叶为记;轩辕氏却爱牡丹富贵。后来轩辕氏贵为皇族,便将族徽中的牡丹定为国花。当时司马家与明家这两大家族常有联姻,官场相通,偏又互相攀比,穷奢极侈地收集西番莲。京都城中也因此四处盛行西番莲花会,布衣百姓亦不能免,轰动了整个京城,堪堪压过了皇族牡丹,结果引起了轩辕皇室的警醒和猜忌,间接地造成了差点令司马氏毁家灭族的乱宫之案。”
 
  我心中大惊。这个张老头果然不简单啊。
 
  张老头指着我手中的黄金弓继续说道:“老朽不才,若没有猜错,夫人手中这把神弓应是明家的传家宝,至尊武器——真武侯。
 
  “轩辕东庭的第一代开国功臣吴王明氏凤城字真武者,人称真武大将军,天赐神力,身形卓绝,手持一把黄金大弓,穿杨百步,例不虚发,神勇非常,常常带头冲向敌营,射断敌方旌旗,曾夜攻十城,直捣帝都,为轩辕氏立下汗马功劳,明家第二代族长是也。轩辕世祖有爱女轩辕紫弥,酒瞳美人,倾城国色,号开国平律公主,下嫁明家。彼时明真武刚刚袭下明家吴王封号,不过二十出头,正当盛世好年华,世祖遂将吴王这把从不离身的黄金大弓赐名真武侯。”
 
  “明真武?”我奇道,“照前辈这么说来,这岂不是吴王明凤城本人的遗骸?”
 
  张老头在这具遗骸对面的骸骨上拔出几支箭擦亮,亦露出金黄色,然后又察看了持弓者的身形和中指,“寻常男子七尺须眉,八尺好汉,此人身形高大,足有九尺,腿骨比一般人发达,可见轻功卓越,而右手中间三指指骨发达,乃是神射手,恐是真武大将军本人。”
 
  明凤城为何带着真武侯到西域之地来?我奇道:“吴王告老还乡后,不是有传言说其携轩辕紫弥公主回到东吴的封地安度一生了吗?”
 
  “唉!”张老头摇摇头叹息道,“可惜没有。世人常恶明凤城贪财好色,然而其人不过性喜冒险,年幼时常带着四方乡邻,结义兄弟行侠仗义,四处寻宝,游历猎奇,却为世人所曲解。
 
  “司马氏乱宫之案后,明氏与原氏联手救出了司马氏,先帝将两个双胞胎女儿分别嫁给了原家和明家。传说轩辕紫弥的到来,给明氏家族带来了最光辉的荣誉,也为明凤城带来了最悲惨的命运。”
 
  我暗叹一声问道:“可是那轩辕公主的嫁妆《无泪经》惹的祸?”
 
  “夫人从何而知?”张老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微叹一声,苦笑道:“机缘巧合……罢了,”我咳了一声,“还请前辈赐教这其中渊源。”
 
  “司马将军飞扬跋扈,吴王狂傲专权,唯秦中王沉静忍耐,殷殷告诫族人谨守本分,不与其他家族争列。司马氏常常打压原氏,然而当乱宫之案发生时,司马氏万万想不到是秦中王游说吴王联合营救司马氏,遂愿意以其中一支为暗人伺奉秦中王十世。司马氏没落之后,世祖赐婚,秦中王一开始并不愿意接纳平宁公主,欲拒婚,劝吴王同他一道带家人离开京都。然而明家与轩辕家早有婚约,明凤城从小与平律公主青梅竹马,且吴王心高气傲,又自恃雄踞江南富庶之地,重兵在握,轩辕家不敢拿他怎么样,便拒绝了秦中王。”张老头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明氏左传》中记载:‘公主沉鱼落雁之貌,真武惊天方略之才,琴瑟合鸣,令人艳羡。有使来自西夷,于宴上献至宝《无相真经》,上分赐于平宁平律二女,《无笑经》遂入秦中王,《无泪经》纳于我族。使见主母惊艳,乃长留京中,秘授真武君,经书夹页中乃有巨宝图,君笑而谴之曰:吾有弥如至宝也。经书高搁书楼,一日君小寐,信登书楼,见一书蛛网高结,明黄丝笼之,随手翻阅,乃不能停,忽忽如狂,一日竟痴,不日暴尸于长江畔。主母悲呼,修书姐平宁相携入京,于宫前叫骂辱圣,圣怒之,赐廷杖,皇后苦求乃免,夺平律封号,永不得入宫面圣,于东吴郁郁而终。’”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个张老头背得怎么这么熟,莫非是明家的人?我便问道:“前辈如此熟悉明原两家掌故,莫非是明家后人?”
 
  “明家确有后人。”张老头目光一闪,冷了下来,道,“明家三百六十一口满门抄斩,其实只有三百五十六人问斩。原氏曾嫁妹于明风扬,其时原氏宗主便以死囚换出了其妹,而明家少主明风扬不知所踪,明家的暗人九死一生救出了明氏长孙明煦日、二小姐明风卿还有大管事张德茂三人,至今原家暗人仍在全力搜索,然而,”他扭头看了一眼碧莹和我,傲然一笑,“老朽不是明家的后人。”
 
  是啊!就冲您老易容的年龄,充其量也就是原家的老管家吧。我木然地看着他,心下却对他的身份腹诽不已。
 
  轩辕紫弥?阿弥?看来我同齐放掉下去的地宫中所见的酒眸飞天,便是那苦命的平律公主了。
 
  明家的往事让我想起原青舞还有关于阳儿的梦,心下越来越心烦气躁。回头看碧莹,她好像也很不喜欢待在这里,仓皇地站起,捧着肚子一瘸一拐地越过了我,跑到老头身后,面露骇色地坐在一块嶙峋的大石上。
 
  我不由得咽了口唾沫,“突厥建国之初,东庭史书上皆称之为西夷,其时的西夷可汗是阿史那家的毕咄鲁,突厥那时并不强大,故而献出宝书以求和。看来这个明凤城并没有溺死在长江畔,还偷偷携着家臣跑到西域来寻宝了。而轩辕紫弥公主也根本没有如《明氏左传》所说,在江南守身终老,郁郁而终,而是一路跟着夫君潜入了西域,最后却被其时草原的主人阿史那毕咄鲁看中了,并被迫嫁给了阿史那家做了王妃。”
 
  “夫人果然聪慧。”他淡笑着点点头,转头捡起几支黄金箭和其他铁箭放入箭袋,递给我道:“此地不宜久留,夫人和大妃娘娘请跟我来。”
 
  我将箭袋挂上,伸手试着拉开黄金弓,心想此弓如此珍贵,前任主人又是开国名将第一人,一定拉不开,没想到却被我拉开了。
 
  张老头和碧莹看着我也面有异色。
 
  张老头讷讷道:“真想不到……夫人神力,竟然能拉开此弓。”
 
  我紧绷的内臂只觉一股强大的真力自黄金弓弦中反弹回来,贯穿整个拉弓弦的左臂,直击我的胸腹,隐隐发痛,但碍着碧莹,不想让她看笑话,便慢慢将弓弦收了回来,尽量装着潇洒地笑道:“想是有缘吧。”
 
  扭过头去,收了笑脸,暗自调息了好一会儿内气,才险险地压下了一口翻涌的甜腥。
 
  看到明凤城的遗骸,又联想起明风扬来,心想为何我所知晓的明家男人都是死得这般不明不白,如此凄凉悲惨?
 
  石洞内另一方的骷髅,戴着白色的面具,极像司马家的人。
 
  “如果说原家的人联合明家的人保住了司马氏,司马家理应对明家的人也感恩戴德。”我开口奇道,“敢问前辈,这司马家人为何要同明凤城作对,其时司马氏的人应该成为原家的家奴了,难道是原家派出家人来追杀明凤城?可是原理年和明凤城不是连襟吗?”
 
  没想到张老头也轻敲额际,迷惑地摇摇头,“此处老朽也不明所以。开国之初,明家和司马家争强好胜,所到之处皆以西番莲花为记,原氏族记中提到平宁公主得信亲妹被掳,不想皇室颜面扫地,便秘密派出三十个顶尖暗人前去西域查探,然后失踪了,再没有消息。夫人请看这壁画之中,无论是婚宴或是这位王妃御用之物,到处饰以红色西番莲,平律公主身陷西夷,便在这石壁中以红莲为记,恐是一种求救信号。平宁公主可能通过红莲得知妹妹身陷囹圄,而明家又三缄其口,便派出司马家的暗人前来营救亲妹。想是那阿史那毕咄鲁强悍,最后无论司马氏,还是明凤城皆命丧这弓月宫中,而平宁公主和其夫原理年此时亦葬身于紫陵宫中,便再无人能救得了平律公主。于是一代倾城红颜,纵有闭月羞花貌,纵有突厥王万般宠爱,金枝玉叶之身终是沦为蛮夷后宫众妃妾争宠凌辱践踏的对象,不出一年,生下皇太子后便香消玉殒了,只是……为何明凤城与要救平律公主的司马氏相斗?确实匪夷所思。”
 
  此人竟然还知道当年原家族记,他莫非是司马家的暗人?
 
  张老头正盯着明凤城的手指骨看。
 
  我疑惑间,目光也沿着明凤城苍白而修长的指骨,游移到他临死前指着被一支黄金箭钉在对面壁画下方的骷髅,那人身材也相当高大,身穿着快风化殆尽的麻衣,戴着完整的面具,额头上还戳着一支黄金箭,在箭的根部,那张面具开裂着,他整个人双脚腾空地被黄金箭钉在壁画上。此人的面具和衣着同我曾经的噩梦:暗宫的暗神大人的穿戴甚是相似。
 
  为什么明凤城要指着那个骷髅,莫非是临死前,明凤城在指着他破口大骂?
 
  “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明凤城还真的按《无泪经》所示,发现了他一直追查的宝藏,所以他要杀人灭口独占宝藏,再要么……”张老头脸上忽然浮起一丝冷笑,他冷冷道:“是原家秘密下了格杀令,故而双方人马苦战力竭,最后同归于尽。”
 
  明凤城的另一只手骨里攥着一样东西,露出一端,隐隐有紫光在暗暗地闪烁,我正要探手过去,忽然一阵风从身后来时路吹了过来,我们手中火把的火苗焦躁地蹿动着,差点被吹灭了。三人心皆一惊,莫非是那个怪兽去而复返吗?
 
  毫无预兆地,地面开始有了一丝震动,眼前疾速地飘来一股股看似黑色的浮烟,所到之处,便是一片乌黑,明凤城的那只手骨一下变成了一堆粉末,我的手心里立刻滑入一块冰凉的东西,然而不及我多想,身边所有的骷髅全都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因为这股黑烟的侵扰,空气密度骤变,开始慢慢碎裂开来,化作粉末。
 
  “食人黑蜂,是食人黑蜂!”碧莹惊恐地尖叫起来,“这是腾格里的地狱使者,快离开这里。”
 
  可能是碧莹身上的伤口泄出血腥味,无数的黑烟向她冲去,电光石火之间,一条虎虎生风的火龙甩来,打散了黑烟。
 
  张老头护在我们前面,不停地挥着火龙。那黑蜂却越来越多,最终密集地聚在张老头的长鞭上,由鞭梢开始,慢慢地扑灭了火龙,最后蔓延到张老头的手上,他不得已甩掉长鞭,挥舞着火把。最后我们的火把都扑灭了,我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黑暗。
 
  我感到无数的嗡嗡声响在耳边,拼命挥舞着手臂,却挡不住剧痛,黑暗中只听到碧莹恐怖痛苦的呼喊:“救命啊,夫君救命啊!”
 
  我心中万分惶恐焦灼,攥紧了手中明凤城的遗物,惊觉手心开始慢慢变得灼热,然后变得如火一般烫,我大叫着扔了出去。随着我甩出的方向,一股强光闪了出来,照亮了整个石洞。我瞥见地上一块宝石正在发出紫莹莹的光芒,我的心一动,可真像段月容那坏小子的紫瞳正灼灼地瞪着我。
 
  我们三个人的身上都是类似大蟑螂的黑油油的生物,似在四散退去,好像很恐惧那光亮。那光芒也由紫色转为炽光的白色,最后越来越亮,耀得我们根本睁不开眼,不得已拿手去挡。
 
  过了许久,那光芒退去,我慢慢放下手来,却见地上的宝石正放着柔和的光芒,折射在石壁上。壁上出现了一个白衣人影,温柔含笑地看我,衣带当风,栩栩如生,宛如真人立在我们对面。
 
  我们三人皆痴痴盯着那个影像,都再不能言语。那人俊美如斯,一抹笑若春花灿烂,天人之貌与我心中的孽障不谋而合,却似原非白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对我款款柔笑。
 
  明凤城至死都要紧握在手中的宝石为何会有原非白的影像?
 
  非白,是你又救了我一命吗?
 
  张老头点燃了火炬,宝石的光芒柔和地消失了,又变成了一块看似普通的紫晶琉璃石。
 
  放眼望去,却见成群的黑蜂尸体和白色的骨灰,黑白相混,竟再也认不出哪里是明凤城的尸骸,我心中不禁深深一叹:执念的尽头竟然是一片虚无!
 
  我轻轻拨开粉末,把宝石捡了起来,握在手中。
 
  这样一个男人,开国的少年大英雄,赫赫功勋,权可倾天,富可敌国,身边美人如云不说,本身又是绝世的美男子,妻子还是最尊贵的公主,皇上最心爱的女儿。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很难想象真的是为了一本破书里面写的一些不着边际的内容,当真抛下荣华和娇妻不远万里地跑到这种永远也见不得光的地方,寂寞无声地躺坐在这里整整五百多年。
 
  像他这样的人真的只是为了寻找宝藏吗?自始至终,他似乎都对手心里的这块宝石万分着迷,临死前也紧紧攥着,莫非他同我方才一样,也看到了心心念念的人?
 
  那人又会是谁?我在临死前还能见非白一面吗?
 
  这个念头闪在我的脑海中,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同时也强迫自己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心中暗嘲,连命都保不住了,还想那些陈年旧事做什么?
 
  碧莹害怕地看着我。
 
  张老头则盯着我手中的石头垂头沉思。
 
  他们的衣衫都不怎么整齐,浑身叮出很多红痕。碧莹漂亮的左面上还被咬出两个泡来,不过估计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也是浑身又痒又肿,和他们一样惨不忍睹。
 
  我刚抬手,碧莹着急地喊道:“别抓,黑蜂的伤口一抓便毒入肌肤,渗入血液中,五时三刻便毒发身亡了。”
 
  她似乎又有点后悔说出来,瞪着我再不说话了。
 
  张老头掏出一个小瓶子放到我手上,轻声道:“请夫人拿着这瓶灵芝丸,里面还有十丸。”
 
  “原家的灵芝丸,你是原家的人?”我惊问。
 
  他淡笑着点点头,从袖中递来一张小帖,上面写着: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这是当初我被鬼爷囚禁之时写下的接头语。我看着他轻声吟道:“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他也笑了,“夫人的才华,老朽钦佩。”
 
  “原来前辈是鬼爷的人?”
 
  “鬼爷?夫人说的是那个卖主求荣的鬼头王?”他又笑了,眼中闪着一丝我看不懂的凌厉,“夫人被困几月,可能不知,鬼头王早已被明心锥凌迟了,如今的东营暗人头领是青王。”
 
  我一惊。青王,莫非是青媚?正要追问,他却正色道:“请夫人先服了灵芝丸,既然连大妃娘娘都知道这黑蜂,想必是阿史那家的独门武器了,万万耽误不得。”
 
  说罢从药瓶里倒出一颗,放到我的嘴边,意思要我立刻吃。
 
  我一愣。
 
  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逾矩,默然地又放到我的手心,离开了我,蹲下自己包扎起来。
 
  我将那颗药丸递给他,“前辈也被黑蜂咬到了,理应也吃一丸。”
 
  没想到他却淡淡一笑,晶亮的眼睛看着我,“夫人不用担心老朽,老朽另有灵药,这是为夫人准备的。”
 
  我看着他从怀中掏出一颗乌黑得有些诡异的大药丸服下了,自己才将那颗珍贵的灵芝丸给服了。然后走向碧莹,没想到她戒备地看着我,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我又掏出一丸递给她,她满脸不屑正要开口,我却抢着冷冷道:“现在生死之际,别跟我又来你那一套,不然你信不信我现在立刻打掉你肚子里的孩子,一尸两命,管你现在心里到底是二哥还是阿史那撒鲁尔,一准让你到死也见不到他们最后一面。”
 
  她被我呛在那里,委屈而害怕地看着我,流着泪吃下我的药丸,缩在角落里抱着肚子低声哭泣。
 
  我心里也不好受。
 
  张老头立起身来,我这才注意到他比我高出了很多,体格健美匀称,实在不像一个耄耋老者,鬓角的乌发如墨,想是新长出来的却还没来得及易容。
 
  我纳闷:莫非此人是我熟识的人,所以才要易容来骗我?
 
  “自夫人被掳以来,老朽便一直查探地宫。实不相瞒,夫人应知,突厥一直便有原氏眼线。”他垂目道,“故而也一直在追查明凤城和原家失踪的那批暗人。”
 
  我恍然,“看起来,原家也很想知道明凤城找的那批宝藏究竟是否确有其事。”
 
  “正是。”他轻笑,指着那石壁道:“这应是一面断龙墙,理应是死路。这个地宫原先只是地下通道,是后宫与外戚互相秘密走动的地方,直到轩辕紫弥嫁给了阿史那毕咄鲁,才大规模地扩建了这个地下通道。如果老朽没有猜错,果尔仁放心将夫人和娘娘留在这里,是因为知道尽头乃是一条死路。”张老头继续道:“这本是一条用来困住明凤城的死路,即便你们无意间发现机关进来,也无法打开这面断龙石,可是没想到黑蜂涌进,却为我们打开了条生路。”
 
  “这还是另一个秘密出口,明凤城也发现了。”